| 国际书号(ISBN) ● 序言
 国际标准书号「下简称书号」系统,于一九六七年设立。香港则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统。书号的用途,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出版社、书商及图书馆普遍都使用此系统,作为处理书籍订单及盘点存货之用。
 ●申请条件
 · 需先成立香港有限公司(若无)
 · 提供该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 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目录
 · 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
 · 创刊号日期、刊物的编缉、主编
 · 刊期(如月刊、半月刊等)
 · 刊物定价
 ●组成
 由十个数码组成长短不一的四部份,分别是:
 -- 国别语种识别代号:用以识别出版社所属的国家、语文、地域等。香港的代号是「962」。
 -- 出版社识别代号:识别某一出版社。
 -- 书名版别代号:由出版社自行为新出版的书种或版本编配。
 -- 稽核数码:用以核对书号是否正确。
 每部份由连字号或空位分隔。
 ● 例子
 ISBN 962 - 215 -001 - 2 或 ISBN 962 215 001 2
 ● 计算方法
 将前九个数码顺序乘以 10、9、8、7、6、5、4、3、2
 将各乘积相加,求出总和
 将总和加以0至10范围内其中一数使能被11整除,所加数字即为稽核数码,当稽核数码为10时以「X」代替。
 
 
                     
                      | 国别语种 | 出版社 | 书名 | 稽核数码 |   
                      | 稽核数码 | 稽核数码 | 版别代号 |  |   
                      | 9 6 2 | 2 1 5 | 0 0 1 |  |   
                      | ×10 9 8 | 7 6 5 | 4 3 2 |  |   
                      | 90 + 54 + 16 | +14 + 6 +25 | + 0 + 0 + 2 |  |  总和是 207,须加上「2」,方可被11整除。所以稽核数码是「2」,而有效的书号是:962-215-001-2
 ISBN的印刷位置ISBN应印制在图书封底(或护封)右下脚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其他介质出版物应印制在显著位置上。
 国际书号应用范围国际书号应用范围
 √适用的印刷品及物料
 ● 书本、小册子
 ● 缩微复制品
 ● 教育电视或电影
 ● 混合媒介刊物
 ● 微型电脑软件(请参阅、《国际标准书号评论杂志》的指引)
 ● 地图
 ● 点字刊物
 ● 电子刊物
 ×不适用的印刷品及物料
 ● 日志、年历
 ● 广告
 ● 报纸、期刊
 ● 无书名页及内页之美术图片
 ● 美术折卡
 ● 纯音乐录音
 香港国际书刊号 申请国际标准书号:即ISBN,于一九六七年成立,香港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统。
 国际书号可以快捷、有效的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出版社、书商及图书馆普遍都使用些系统, 作为处理书籍订单及盘点存货之用。
 由十个数码级成长短不一的四个部分。分别是:
 (1)国别、语种、识别代码:用此识别出版社所属的国际、语言、地域等,香港的代码为[962]
 (2)出版社识别代码:识别某一出版社
 (3)书名识别代码:由出版社自行为新出版的书种或版本编配
 (4)稽核数码:用以核对书号是否正确。
 例:ISBN 962-215-001-2
 
 条码:
 
  申请香港刊号:以香港媒体或出版机构名义申请
 批复刊号例如:NR4815/13/02(HK)
 刊号/类别/年份
 申请时间:20-25个工作日
 申请香港国际书刊号相关费用申请香港国际书刊号申请的全程注册费用为HKD3800。
 ISSN与ISBN的区别 
                    ISBN为是国际标准书号的意思。ISSN是国际标准刊号的意思。有了这两个编号,说明我们的书刊已经达到国际水准,并且表示在ISBN和ISSN国际机构里已经得到注册。ISBN和ISSN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发给书籍出版商,后者是发给刊物出版商。
 
 香港刊物发行注册
 任何出版商,如果说要在香港发行书刊,必须进行书刊注册,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请在每期报纸/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计两日内,将该刊物一份交付报刊注册组,该份刊物须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签署,并须戴有签署人的全名及地址。
 二、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应登载开该本地报刊的头版或最后一版。
 三、注册详情如有任何更改,应在7日内以指定的表格向报刊注册主任呈报。更改登记册内注册详情的收费为HKD583元。
 四、刊物注册年费为HKD785元。注册有效期为一年,由注册日期起计。注册期满后须续期,注册续期年费为HKD785元。
 五、如任何本地报刊停刊连续为期多于6个月,该本地报刊 的注册须当作已经失效。
 
 香港书籍注册
 不论书籍或刊物有没有申请国际标准书号或期刊号,凡在本港印刷、制作或出版的书籍,每本须送交五套予书籍注册组安排保存。
 1、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须于该书刊在香港出版、印刷、制作或以其它方式制成后1个月内,将该书刊5本连同附属该书刊的所有地图、图片或其它刻印,免费送交书刊注册组登记。
 2、任何人违反《书刊注册条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
 自2000年1月1日起,书籍注册组转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香港公共图书馆管理。该组的主要工作包括:1)执行《书刊注册条例》(香港法律第142章)的规定,凡在本港印刷、制作或出版的书籍,每本须送交五套予书籍注册组安排保存。2)处理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行政工作,并向出版商及书商推介该系统。3)向国际标准书号总代理提供本地出版商的资料,供编订《出版商国际标准书号名册》用。
 
 申请出版社说明
 -在香港您拥有书刊出版的自由:您可以在香港申请成立出版社并准备出版发行书籍与刊物;
 -在香港可以申请出版社名称如:XXX国际出版社、国际XX出版社、香港XX出版社、XXX香港出版社;
 -在香港申请出版社须提供资料:你须提供香港有限公司,在有限公司旗下申请出版社(属无限分行机构)
 在香港注册发行刊物时您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申请表
 2、董事证明
 3、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副本
 4、出版人、编辑、承印人/商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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